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脈搏重現機構

專利簡介

本案是一種應用於中醫遠端醫療的脈搏重現機構,目的在於克服遠端醫療中醫師無法觸摸到患者脈象、因而難以完整評估病情的問題,使施測者能透過本機構實際觸摸到位於遠端受測者的脈象震動。其結構由基座、壓力感測單元、能量轉換單元、觸覺回饋單元與壓力傳導件所組成:基座形成一感測區,壓力感測單元設置於該感測區;能量轉換單元設置於基座上,將轉換後的脈象信號的電能轉換為動能,並具有一傳導塊固定於其一端;觸覺回饋單元具有一觸感凸塊,觸感凸塊抵接於能量轉換單元,傳導塊則抵接於觸感凸塊的底端;壓力傳導件鄰近於觸覺回饋單元,其底部設有一施壓部抵接於壓力感測單元,且壓力傳導件呈方框狀並形成一容置空間,傳導塊浮動地位於該容置空間內,壓力傳導件並可滑動地設置於基座內。藉由此一設計,一方面能透過觸覺回饋單元將能量轉換單元所重現的脈象震動傳遞至施測者手指,另一方面又能透過壓力傳導件將施測者按壓的力道傳到壓力感測單元,以檢測把脈時的各種運指力道並回傳給脈象測量裝置;而由於傳導塊是浮動地容置於壓力傳導件之中,施測者下壓的力道不會抵銷傳遞而來的脈動,因而能精準地重現受測者的脈象。

如何取得專利

本案於實質審查階段收到第一次審查意見通知書,審查委員引用四件對比文件:引證 1(CN108652588A)、引證 2(CN107233084A)、引證 3(US20200019246A1)與引證 4(CN209709974U)。審查意見認為,引證 1 已揭示一種脈搏重現機構,本案請求項 1 與引證 1 的區別僅在於觸覺回饋單元具有觸感凸塊、觸感凸塊抵接能量轉換單元,以及壓力傳導件底部設置施壓部、施壓部抵接壓力感測單元;並認為引證 2、引證 3 已教導於觸覺回饋單元設置觸感凸塊,將上述特徵結合引證 1 與本領域常規手段對所屬技術領域者而言為顯而易見,故請求項 1 至 11 不具備中國專利法第 22 條第 3 款規定的創造性。

答辯時,先將原請求項 6 的全部技術特徵及原請求項 7 的部分技術特徵併入修正後的請求項 1,使請求項 1 明確界定能量轉換單元具有傳導塊、傳導塊固定於其一端並抵接觸感凸塊底端,以及壓力傳導件呈方框狀並形成容置空間、傳導塊浮動地位於該容置空間內、壓力傳導件可滑動地設置於基座內等技術特徵,作為後續論述創造性的基礎。

就請求項 1 的創造性,答辯中指出本案的核心結構在於將能量轉換單元的傳導塊浮動地設置於壓力傳導件所形成的容置空間之中,並與觸感凸塊接觸。答辯中說明,施測者診脈時手指會按動壓力傳導件整體,但因傳導塊浮動容置於其中、未接觸壓力傳導件,故施測者下壓的力道並不會抵銷傳導塊所傳遞而來的脈動,使施測者能精準量測受測者的脈動,而不會出現按壓力道較大時脈動訊號變弱的現象。答辯中並比對各引證:引證 1 中施測者壓動脈象觸覺回饋區時,下壓力量會抵消觸覺回饋制動器所產生的脈搏訊號而導致結果不準確,並未解決此一問題;引證 2 雖以彈簧消除手指壓力對振動信號的影響,但彈簧本身產生的彈力又會對傳來的脈搏震動造成干擾,而本案的浮動容置結構則完全不會對傳來的震動產生干擾;引證 3 則未提及消除手指壓力對振動信號影響的解決方式。據此主張,引證 1 至 3 均未揭示在觸感凸塊設置於指腹下方時仍能保持脈動訊號準確而不隨按壓力道改變的方案,縱使加以結合亦無從達成,故具有創造性。

就修正後的請求項 5,答辯中指出本案的夾持塊是一種「不可活動」的結構,與引證 4 所教示者不同。答辯中說明,引證 4 是利用槓桿構件搭配中間支點的圓形軸承凸點實現力的轉換,其安裝結構為可活動的形式;而本案的夾持塊與鎖固件是用於夾持固定軸及壓電板,呈現含有圓形孔及橫過圓形孔之細長縫、如同飛碟狀的構造,其目的在於傳遞震動而非使物體產生形變,因此屬於不可活動的結構,與引證 4 有明顯區隔。

答辯中並進一步總結,先前技術中普遍存在使用者按壓觸感凸塊時會壓制內部能量轉換單元、導致其輸出能量變小的問題;引證 1 至 4 中除引證 2 嘗試以彈簧解決外,其餘均未提出解決方案,而引證 2 的方案又因彈力與位移成正比而使診脈體感隨按壓程度改變,與本案藉由將傳導塊浮動容置於壓力傳導件之中、使內部容置空間不隨按壓改變的結構截然不同且更為優異。經由上述修正與逐項論述,說明本案的結構並非所屬技術領域者依引證所能輕易完成。本案經一次審查意見答辯即獲核准公告。

相關文件

上列審查文件檔案均已公開於專利主管機關網站,任何人皆可自行查閱。